沪体群〔2015〕56号
各区县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5年上海市群众体育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上海市群众体育工作计划》
上海市体育局
2015年1月30日
附件
2015年上海市群众体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以《国务院关于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精神为指导,立足国家战略,发展全民健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扩大体育人口,增强市民体质,提高专项水平,促进体育消费为工作目标,以加快构建基本体育公共服务体系为工作重点,加强依法治体,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发展模式,着力推进全民健身工作制度化、公共体育设施便捷化、全民健身要素市场化、群众体育运行社会化、体育健身指导科学化,力争在全民健身社会参与、社会普及、社会宣传上有新突破,实现上海全民健身工作新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全民健身工作制度化
1.制定《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新周期的《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研制工作将贯穿全年。结合“十二五实施计划”评估,进一步总结、梳理“十二五”时期的有效做法和存在问题,查遗补缺,研究、分析、利用好通过评估获取的相关基础数据。开展专项调研,切实破解难题,确保新周期《实施计划》的研制质量和水平。
2.开展上海市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研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要求,以开展2015年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全面掌握上海市群众体育发展现状,充分了解市民个体体育健身活动状况,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评估、总结和制定提供科学依据,为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提高市民健康水平服务。
3.完善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指数评估体系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全民健身发展300指数评估指标,把握上海全民健身动态发展状况,为全市和各区县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提供依据,促进全民健身条件不断完善,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发布《2014年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公告》。
(二)进一步提高建设管理水平,推进公共体育设施便捷化
1.加快建设社区体育设施,推进市政府实事工程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年,要加快百姓健身步道、百姓健身房、百姓游泳池的建设进度,新建或改建一批有灯光的社区公共运动场,继续扶持部分社区健身苑点的建设。计划建设50条百姓健身步道,新建和改建50片有灯光的社区公共运动场。指导各区县体育局对照既定目标,力争在年底前完成任务。
2.积极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
继续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指导,按照统一、规范、效率的原则,制定《上海市公共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指标》,加大公益性开放力度,提高公共体育场馆的利用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落实对青少年、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优惠措施。在元旦、春节、国庆及全民健身日等节庆期间,促进全市的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均向市民公益性或免费开放。做好游泳场所夏季开放服务工作。
3.推进各区县对到期的全民健身路径器材进行更新
指导各区县体育局对使用寿命到期和损毁的全民健身路径器材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根据摸底情况,结合编制本地区新周期《实施计划》,研究制定完善全民健身路径器材更新维护办法,建立健全符合实际、运转有效的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新机制。
(三)进一步提高市场配置资源水平,推进全民健身要素市场化
1.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改变全民健身普遍依赖政府提供的现状,进一步释放社会活力,吸引社会力量投入,让更大范围的全民健身资源在市场中配置,通过不断扩大体育消费市场,更好满足更多市民个性化的健身需求。加快推进三大球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集体项目,大力支持发展健身跑、健步走、自行车、水上运动、登山攀岩、射击射箭、冰雪运动等群众喜闻乐见和有发展空间的项目。鼓励各区县根据地区自然特色、人文资源发展特色体育产业。健全全民健身活动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强化风险评估和安全预案工作。
2.着力推进市民体育大联赛开展
继续改革创新市民体育大联赛办赛机制,将市民体育大联赛打造成全民健身赛事的展示平台、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平台、体育市场资源的配置平台和体育文化环境的建设平台。加大政府购买力度,拓展大联赛赛事内容,逐步增加群众喜闻乐见和有发展空间的项目。创新赛事活动内容和方式,建立有效的业余竞赛活动体系和激励机制,积极推广实施各项目业余等级锻炼标准、段位制,广泛发动市民尤其是在职人群、中青年人群的参与,提高项目人口数量,夯实项目发展基础。着力加强社会宣传力度,不断深化与媒体合作办赛机制,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切实扩大赛事影响力。
3.开展全民健身主题示范活动
利用6月10日毛主席“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纪念日、8月8日“全民健身日”、上海市全民健身节、上海国际大众体育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发挥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体育总会、体育社团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开展主题示范活动,打造全民健身嘉年华,形成全民健身活动热潮。组织好长三角全民健身大联动,召开2015年上海市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启动第二届上海市民运动会筹备工作。
4.加强人群体育工作和推进非奥项目发展
进一步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职工、妇女、农民、残疾人、少数民族等人群体育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着力提高在职人群的健身自觉,充分重视老年体育工作发展,做好各项政策保障。会同市总工会举办第十届世界著名在华企业健身大赛,会同市农委组织第八届上海市农民运动会。配合市民族宗教委、市残联等做好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六届全国特奥会组团参赛工作。着力做好第三届全国智力运动会参赛组织工作,参赛成绩继续保持全国前列。修订《上海市非奥运项目运动员、教练员参加世界比赛奖励办法》。
(四)进一步提高管理发展水平,推进群众体育运行社会化
1.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发展
按照政府职能转变有关要求,充分激发和释放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在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中的活力。更好地发挥上海市体育总会开展群众体育工作的作用,以服务项目爱好者、服务社会为宗旨,指导开展单项体育协会改革试点。进一步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社区体育协会、老年人体协、农民体协等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作用,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委托体育社会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科学健身指导,切实加强绩效评估和事中、事后监管。
2.推进社区体育俱乐部规范化建设
继续培育扶持社区体育俱乐部,年内完成17家市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创建工作。进行社区体育俱乐部专项调研,开展社区体育俱乐部规范化建设,加强社区体育俱乐部人员培训,组织社区体育大联赛,推进社区体育俱乐部承担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拓展服务内容,发展品牌特色,提升自身社会化运作能力。
(五)进一步提高群众体育专项化水平,推进体育健身指导科学化
1.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
推进实施《上海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培训,将健身团队骨干、学校场地开放管理、市民体质监测、社区体育设施管理指导等体育指导员纳入重点培训对象,广泛开展以传授运动技能为主要内容的指导员继续培训,拓展健康生活方式、慢病防治等内容。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年度注册机制,推行保险制度,试行《上海市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服务手册》,明确指导岗位,实行工作记录,切实提高指导员上岗比例。
2.实施公共体育服务配送
全面实施公共体育服务配送工作,逐步构建覆盖全市各社区街镇的公共体育服务配送体系。以宣传科学健身理念,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加强科学健身指导为目标,以健身技能培训、健身知识讲座、健身宣传产品为主要内容,以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为基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探索社会化运作机制。
3.推进体质测试和健身指导
进行第四次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处理和分析,公布《2014年上海市国民体质监测公报》。指导各区县体育局加强对本地区体质监测数据的分析和研究,发布区域性体质监测公报,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出台针对性工作措施提供参考。加强全民健身科研工作,开展市民科学健身课题研究。依托区级体质监测中心和百姓健身房,推广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一体化服务机制。深入推进“体卫结合”,推广“运动处方”,在各区县普遍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运动干预,进行慢病运动干预标准化操作试点。加强科学健身指导,组织各级各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普及健身知识,积极引导群众爱健身、会健身、坚持健身的文明生活习惯。
2015年上海市群众体育重点工作
1.推进实事工程,建设50条百姓健身步道,新建或改建50片有灯光的社区公共运动场,出台《上海市公共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指标》。
2.制定《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3.开展上海市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发布《2014年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公告》。
4.举办2015年上海市民体育大联赛,开展6月10日、8月8日、全民健身节等全民健身主题示范活动,组织2015年长三角全民健身大联动。
5.发布《2014年上海市国民体质监测公报》、试点“慢病运动干预标准化操作”,实施公共体育服务配送工作。
6.做好第三届全国智力运动会和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参赛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