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人〔2015〕133号
各训练单位(中心):
为做好2015年运动员选调工作,贯彻落实2014年亚运会总结暨冬训动员会精神,突出科学选材育才的要求,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充分运用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库(简称“苗子库”),科学选材,提高运动员的成材率,运动员选拔工作要宁缺毋滥、宁精毋滥。根据《上海市体育局选调优秀运动员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开展2015年度优秀运动员选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上报选调的运动员必须具备本市居民户籍,符合本项目所规定的选调年龄;必须在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库(简称“苗子库”)内选调;各专项测试指标和综合评定达到本项目规定标准(专项素质、形态机能、伤病检查等);文化学习、政审合格;获得全国比赛录取名次。由局竞体处负责审核拟选调运动员的比赛成绩,局科教处负责组织运动员参加入队文化考试,局竞体处、人事处负责专项测试,市选材育才中心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运动员机能测试并制作输送卡。
2.严格控制运动员选调的质量和数量,各项目中心根据后备人才培养长期规划,对运动项目上一周期取得的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对于多年成绩一般的运动队要严控人数;同时,要结合每年退役安置工作,统计各项目运动员的运动成绩,对于带训贡献不高的教练员减少其推荐选调的名额。
3.体职院和局直属训练单位(中心)按照《暂行办法》,对拟选调运动员进行专项测试,并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各中心测试方案在测试前两周报局竞体处、人事处。局招生领导小组将对测试过程进行监查。
4.测试结束后,各单位上报选调运动员初审名单,名单需有单位(中心)书面报告,附《2015年度选调优秀运动员名册》(附件2)(名册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同时报送名册电子版)和《上海市优秀运动队运动员选调申报表》(按体育局下发的规定表格,一式三份),其中:“主教练提名理由”一栏应由项目主教练详细阐述选调对象情况、提名理由、培养目标(近期目标、中期目标、远期目标);“招生专家组意见”一栏应由招生专家对被选调对象体能技能、发展潜力、上升趋势等提出评审意见。
5.各训练单位(中心)领导班子要对选调对象进行分析和讨论,按照选调标准和主教练提出的选调理由及目标,提出是否同意选调意见后报局选调运动员工作领导小组。
6.经局选调运动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批通过后,各单位(中心)正式上报选调材料。
二、时间安排
1.3月27日之前将单位负责人签字和盖章的《2015年度拟选调优秀运动员名册》(附件1)及比赛成绩证书原件、对应的秩序册、成绩册报局竞体处、人事处(体职院下属单位拟选调相关材料由院训练处、人事处审核好上报)。
2.4月20日前完成选调运动员的专项和机能测试,对个别项目追加心理测试项目。
3.5月10日前局选调运动员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训练单位(中心)初审名单进行审核。
4.5月20日前正式上报选调材料(包括选调审批表、运动员成绩证明、伤病检查、政审等材料)。
5.选调运动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市体育局网站公示7天,如无不实情况,才能正式办理运动员入队手续。
三、加强管理
1.选调运动员工作要求高、政策性强,各训练单位(中心)要依照《上海市体育局选调优秀运动员工作暂行办法》,加强选调运动员工作管理,按程序操作,按规定执行,严格纪律,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违反规定要严肃处理。
2.紧紧围绕科学选材的大方针选拔优秀运动员进队,切实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杜绝运动队养人的情况。要把主观选材和客观选材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优秀教练选材的经验,增强优秀教练在选调工作中的话语权,千方百计把国内外各项目最有经验、最有眼光的教练和专家作为核心环节,以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库(简称“苗子库”)为重要依据。
3.充分利用上海的经济、科研、外交等资源优势,拓宽选材渠道,加强体教结合,保证学业,保障就业,从而吸引更多上海本地青少年练体育,不断充实后备人才,让更多有天赋、能吃苦的青少年脱颖而出。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市体育局网站tyj.sh.gov.cn“信息公开”栏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拟选调优秀运动员名册》
2.《2015年选调优秀运动员名册》
3.《优秀运动员选调上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上海市体育局
2015年3月17日
(联系人:王赢,电话:63278549,电子邮箱:24344689@qq.com)
2015年度拟选调优秀运动员名册
单位(盖章):
序号 | 项 目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身高 | 输送单位 | 运 动 成 绩 | 提名教练 | 备注 |
如:2014年全国田径锦标赛女子400米第1名(52.30) | |||||||||
单位负责人(签字):
2015年度选调优秀运动员名册
单位(盖章):
序号 | 项 目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身高 | 输送单位 | 运 动 成 绩 | 教练员提出培养目标 | 提名 教练 | 文化学习、体检、政审情况 | 专家评定 意见 | 备注 | ||
2年以内 | 4年以内 | 6年以内 | ||||||||||||
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件3
优秀运动员选调上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材料清单
1.《上海市优秀运动队运动员选调申报表》一式三份;
2.《上海市体育局选调运动员审批表》一式二份;
3.选调运动员父母的政审情况报告;
4.选调运动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选调运动员比赛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与该成绩对应的《成绩册》和《秩序册》。
二、填表注意事项
1.在填写《上海市优秀运动队运动员选调申报表》及《上海市体育局选调运动员审批表》时,要求实事求是,运动员现实情况以实际表格填报日期为准。
2.“学习和运动经历”一栏分成两段填写,一段为读书学习简历,一段为训练输送经历,内容不能有断档,计算时间要求精确到月,截至填表当时的情况最后以“××年××月——至今”表示。运动员毕业后简历不能为空,填写所在单位的训练情况。
3.“主要运动成绩”一栏填写获得全国比赛录取名次的有效成绩,与提供的成绩证书原件要求一一对应,如成绩原件丢失由体育总局相关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并盖章。
4.“测试情况记录”一栏须按实际测试情况认真填写。
5.“原校期终考试成绩”一栏填写最近一次期中或者期末考试成绩,并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印章,大专以上在读运动员附在校成绩单,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6.该生在校表现情况一栏印章与原校期终考试成绩一栏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