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青〔2016〕565号
各区县体育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工作,为社区居民和广大青少年学生创造良好的体育锻炼环境,根据《上海市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工作评估办法(试行)》,2016年11月,市体育局和市教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各区县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单位进行了评估检查。本次评估采用区县自评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现就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嘉定区、虹口区、崇明县、闵行区、宝山区、杨浦区、奉贤区、普陀区、青浦区、长宁区、金山区、黄浦区、浦东新区、徐汇区14个区(县)为2016年度上海市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优秀单位;松江区、静安区2个区为2016年度上海市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良好单位。
希望各区县进一步提高开放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本市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工作迈上新台阶。市体育局对各区县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给予扶持,由各区县体育局负责领取,专款用于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管理,请各单位加强经费的使用管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