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青〔2016〕505号
各区县体育局、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师的教学能力,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将继续开展本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现将《上海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工作方案(2016—2020年)》印发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工作方案(2016—2020年)》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10月28日
附件
上海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
培训工作方案(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精神以及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本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发展,不断提高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师的教学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本市体教结合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推进学生健康促进工程的有关要求,加强中小学体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其运动训练专项能力,发挥传统校在开展学校体育工作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培训时间、对象和人数
培训对象为全市国家级和市级开展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冰壶、冰球等8个项目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师。
计划按项目分5年完成:2016年拟培训田径、武术项目;2017年拟培训游泳、乒乓球项目;2018年拟培训排球、篮球项目;2019年拟培训田径、冰壶项目;2020年拟培训篮球、冰球项目。
计划每期培训体育教师120人,5年计划培训上海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师600人。每期培训时间为5天,原则上安排在每年6月份进行集中培训。
三、培训目标
以帮助提升体育教师的专项训练能力为核心,具体包括:
(一)学习掌握新的教育观念和运动训练理念。
(二)增强开发青少年儿童专项运动方法、手段的能力,了解国内外青少年儿童专项运动训练的前沿动态。
(三)掌握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新方法、新手段。
(四)进一步提升体育师资专项技能,为学生掌握两项技能服务。
四、培训组织与管理
(一)委托培训机构
上海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将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展。
(二)培训领导机构
1.上海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 蓓 上海市体育局副局长
王 平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副 组 长:胡 红 上海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处长
丁 力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体卫艺科处处长
周景泰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处长
周增为 上海师资培训中心主任
成 员:吉 宏 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主任
黄 峰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体卫艺科处
王 涛 上海师资培训中心副主任
2.设立基地工作机构
基地主任:顾 伟 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书记
基地副主任:周战伟 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副主任
周文佳 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刘 博 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体教结合部副部长
注:上述人员如因工作调整等原因发生变动,由其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三)远程教育
利用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网平台,将培训班的教学视频上网供学员在线学习。
五、培训内容与方式
(一)培训内容
1.基础理论类:
(1)学校体育法规政策与重点解析;
(2)体育师资职业素养及管理;
(3)国内外青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探索。
2.训练实践类:
(1)国内外青少年儿童运动训练最新动态;
(2)青少年儿童运动训练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科学选材;
(3)青少年儿童专项技、战术训练理论与实践、现代体能训练理论与实践、训练损伤防治;
(4)青少年儿童运动营养、疲劳康复理论与实践;
(5)国内青少年儿童运动训练经验交流与总结;
(6)高水平学校运动队团队管理。
(二)培训方式
本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采用课堂讲授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校内培训与校外考察相结合等多种培训方式,具体包括:理论专题讲座、专项实践教学、观摩高水平训练、案例分析、问题研讨、经验交流、专家指导、论文撰写等方式。
(三)培训考核
1.各科教学采用分科随堂考核,以优、良、合格、不合格等次评定成绩(包括学员的考勤与纪律);每位学员必须完成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小结。
2.凡在培训期间无单科考核成绩、未交学习小结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成员,均不发结业证书。
3.每期评选优秀学员10人左右,发给证书及奖品。
4.培训学员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培训承办方颁发培训结业证书。由计学分单位负责将培训学时学分(24学时,2.4学分)计入体育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档案。
六、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要求,由上海市体育局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列支,按每学员600元的标准给予拨付,并根据上海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补贴。
七、其他
(一)培训班开班时,举行开班典礼。
(二)接受国家体育总局专家督导组对上海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工作的督导。
(三)每期培训班结束后一周内,培训基地向上海体育、教育部门上报培训工作总结及相关备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