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青〔2016〕439号
各区县体育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本市青少年体育精英培养,在总结本市青少年足球精英培训基地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参照《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青少年足球精英培训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沪体青〔2015〕469号)文件精神,市体育局决定对本市田径等重点项目开展青少年体育精英培训基地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田径、游泳(跳水)、射击、射箭、自行车、冰上项目(冰壶、花样滑冰、冰球、短道速滑)、棋类项目(围棋、象棋、国际象棋)。
二、申报单位
各级各类体校(含单项体校)、体育场馆(含训练中心),二线运动队学校(体育传统校),社会力量办训单位等。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各单位申报项目的青训梯队及教练团队、训练场地及设施设备、管理保障及经费投入等方面,详细见《各项目青少年体育精英培训基地建设方案》(游泳及跳水项目,以体育总局公布的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条件为准)。
具体申报(认定)条件、申报书等要求,请登录“上海青少年体育网”—通知(公告)中下载。
四、申报材料流程
1.申报材料(申报书)应由申报单位提出,区县基层单位经区县体育部门审核后上报,市属单位直接提交至市体育局青少处。申报(认定)条件、填报材料咨询人及电话:
市田径协会,联系人:章晓旻,电话:13917520912;
市游泳运动中心,联系人:王小兵,电话:17717612176;
市射击协会、射箭协会,联系人:叶华,电话:13918263179;
市自行车协会,联系人:郭红生,电话:13482531588;
市滑冰协会、市冰壶协会,联系人:陈尧,电话:13901954100;
市围棋(象棋)协会,联系人:单霞丽,电话:13901996507。
2.申报单位应于10月18日前,将有关材料报至市体育局青少处(联系人:周战伟,电话:63278846,邮箱:qsc805@126.com,地址:南京西路150号805室),逾期不予接收。申报完成后如需要补正或修改申报内容的,须由区体育部门向市体育局提出。
五、评审程序
1.初审。各区县体育局、市属有关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市级青少年体育精英培训基地的申报单位资质条件及项目填报内容进行初审,并统一上报。
2.评审。市体育局委托相关运动项目中心、市单项体育协会等机构组织专家对初审通过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确定。10月21日前以评审报告的形式将评审过程和结果报市体育局青少处。
3.公示。经评审通过后,市体育局将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市青少年体育精英培训基地相关信息。
4.签约。11月份,市体育局委托市单项体育协会(或项目运动中心)与精英培训基地办训主体签订协议。
六、管理保障
1.经费投入。市体育局根据签约协议下拨相应经费,下拨的资金应按各项目培训基地建设方案的规定范围使用,并接受市体育局的跟踪审计;从彩票公益金中下拨的经费应符合彩票公益金相关规定。
2.后续管理。每年市项目运动中心或市单项体育协会要对命名的精英基地进行业务指导和评估,市体育局将适时进行抽检。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