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群〔2016〕333号
各区县体育局、卫生计生委,相关单位:
日前,国务院颁布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指出,今后五年,全民健身将成为健康中国建设的有力支撑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国家名片。为贯彻落实《计划》,加强体育和卫生计生部门工作融合,提高市民健身健康意识、素养和水平,定于7月30日开展2016年上海市迎接“全民健身日”主题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牢固树立“大健康”意识,建立“体卫结合”工作模式,积极整合体育、卫生等资源,以“慢性病综合防控”为突破口,培育市民健康自我管理能力,加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推广和全民健身健康素养促进力度。
二、活动时间
7月30日(星期六)。
三、宣传口号
“健康中国,幸福上海”;
“全民健身促健康,同心共筑中国梦”;
“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
“美丽上海,天天运动,人人健康”;
“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生活一辈子”;
“我运动,我时尚,我健康,我快乐”;
“全民参与,全民运动,全民健康,全民欢乐”。
各区县、各单位应结合本次活动主题,提出具有广泛感召力的其他宣传口号。
四、活动内容
整合市、区县、社区三级资源,广泛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分两个层面和两个阶段举行。
(一)市和区县级主题活动(主、分会场)
1.活动时间:
7月30日(周六)上午8:30—10:30。
2.活动形式和地点:
本次主题活动采取“1个主会场+15个分会场”形式,主会场地点定在浦东新区世纪公园,其他15个区县参照全市主会场的形式,在辖区内选择合适的公园、广场、绿地等开放式场所开展主题活动。
3.活动内容:
主会场和分会场根据场地设施的状况,合理安排主题活动相关内容。
(1)现场义诊咨询:由各区县体育、卫生计生部门和相关单位共同协调落实两类义诊工作人员。一是组织高血压、糖尿病、肥胖等慢性病防治的医生,为市民提供慢性病运动处方等现场咨询服务,指导市民健康生活方式;二是组织运动康复、运动营养等专家,为市民提供运动损伤防护与康复,运动与营养等现场咨询服务,指导市民科学健身。
(2)体质测试:以区级体质测试指导中心为核心,现场开展标准体质测试、人体成分、骨密度、亚健康等测试,并开具运动处方;具备条件的活动会场可同步组织开展小型多样的体育竞赛,通过游戏竞赛让市民了解自身体能状况。
(3)慢性病干预成果展示:向市民展示适合慢性病运动干预的健身方法和项目,推广养身保健操、练功十八法、25式关节操、太极拳、八段锦等健身项目,与市民进行现场教学互动,吸引市民参与。
(4)健身团队活动:依托在公园、绿地等场所经常锻炼的健身团队,通过现场展演和发放健身团队名片、资料等方式,鼓励市民参加健身活动。
(二)社区级互动活动
时间:7月25日(星期一)至8月8日(星期一)期间。
地点:本市各街道、镇。
内容: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的相关知识,向社区居民提供健身讲座和健身项目培训等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筹备,认真组织
各区县、相关单位要从“十三五”工作良好开局、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高度,重视并全力做好系列主题活动的组织工作。各区县体育部门要将本次主题活动作为上海市第二届市民运动会的重要活动来抓,作为迎接今年“全民健身日”的重点工作来落实,在做好“全民健身日”体育场馆免费公益开放的同时,着重做好本次主题活动的相关工作。市级主会场由市体育局和市卫生计生委、上海中医药大学会同浦东新区共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分会场活动由各区县体育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密切协调,及早谋划,努力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与主会场合力,共同形成社会宣传效应;社区互动活动由市社区体育协会统筹,采取“你点我送”的方式,实施社区体育服务配送。
(二)做好宣传,营造氛围
各区县、相关单位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媒体渠道,对本次主题活动进行预热和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积极探索“互联网+”服务方式,通过网络、微信报名等渠道,方便市民参与;要切实做好活动场地的环境布置工作,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宣传口号等形式营造活动氛围。相关展板、海报由市体育局统一设计,各区县可根据本地现场情况进行印制、摆放。
(三)确保安全,注重实效
主题活动日期间适逢盛夏时节,高温和台风等极端天气多现。各区县、相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让市民有良好的活动参与体验。
六、方案上报
各区县体育、卫生计生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县主题活动方案,上报至市体育局,以便加强工作协调和宣传。
联系人:王一雄,电话(传真):63278928,电子邮箱:quntichush@126.com。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