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科〔2017〕96号
各文化教学单位:
根据我局《关于下发〈上海市体育局三好学生评选办法〉的通知》(沪体科〔2009〕62号)要求,为树立品、学、训兼优的学生榜样,激励局系统运动员争做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体育人才,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17年度局三好学生评选工作。
请各单位根据《2017年度上海市体育局三好学生评选实施细则》的具体工作要求开展此项工作,评选工作务必做到规范、民主、透明。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度上海市体育局三好学生评选实施细则
2.2017年度上海市体育局三好学生申报表
上海市体育局
2017年3月2日
(联系人:杨薇,电话:63276028)
2017年度上海市体育局三好学生评选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努力进取、刻苦训练、勤于学习、勇于拼搏,争当品学训兼优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根据《上海市体育局三好学生评选办法》,特制定《2017年度上海市体育局三好学生评选实施细则》。
一、评选组织
各学校成立三好学生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校三好学生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二、评选范围
上海市体育局三好学生的评选范围为:上海体育职业学院附属中学、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上海市第二体育运动学校的中、小学学生(含中专学生)。
三、表彰比例
(一)三好学生的比例为学生总数的百分之一。
(二)三好学生属应届毕业班学生的,其人数不超过表彰数的百分之三十。
四、具体评选条件
(一)品德行为(占30%)
1.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认真执行校规校纪,在学生中起示范作用。
2.言行一致,公道正直,热心帮助他人,具有辨别是非和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
3.积极参加班队各项活动,爱护集体荣誉。
(二)文化学习(占30%)
1.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能独立认真完成作业。
2.文化课程主要学科必须及格。
(三)运动成绩(占40%)
1.刻苦训练,能较好完成每堂训练课任务。
2.专项运动成绩突出,比赛风格好、成绩好。
五、评选办法
(一)评选过程
1.各学校根据局三好学生具体评选条件,结合学生民主推荐、广泛听取文化老师和教练员意见,产生候选人。
2.各学校评选工作小组对三好学生候选人进行审定,并将通过审定的候选人张榜公示7天。
3.各学校将候选人名单报市体育局。
4.市体育局评选领导小组对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批。
(二)申报材料要求
1.《2017年度上海市体育局三好学生审批表》,一式三份原件,另附打印的事迹材料,字数500字左右。
2.学生上一学期期末文化考试成绩、比赛成绩及其他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时间节点
1.3月17日前,各学校制定评选计划并报市体育局。
2.3月31日前,各学校完成推荐申报工作,并将三好学生候选人名单以及申报表等有关材料统一报至市体育局审批。
3.4月份,市体育局公布局三好学生名单。
六、表彰奖励办法
(一)市体育局对评选出的三好学生进行命名表彰,颁发证书。
(二)三好学生材料放入学生档案。
2017年度上海市体育局三好学生审批表
(学校)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担任职务 | |||
所在班级 | 运动项目 | ||||
获奖情况 | |||||
班级民主 评议及 班主任 意见 | 签字(章) 年 月 日 | ||||
教练员 意见 |
签字(章) 年 月 日 | ||||
学校审批 意见 | 签字(章) 年 月 日 | ||||
市体育局审批意见 | 签字(章)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本人档案,一份存学校,一份存市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