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青〔2017〕545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高等学校、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市有关单项运动协会、各新闻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奥运争光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落实《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体教结合促进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沪委发〔2016〕2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体育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沪府办发〔2016〕52号)文件精神,加快本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激发更广泛青少年的体育参与热情,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服务于“体育强国”、“体育强市”及“健康上海”建设,市体育局、市教委决定于2018年9月28日至11月10日举办上海市第十六届运动会,并按照本市综合性运动会改革创新的要求,制定了《上海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单位实际,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