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总〔2018〕4号
上海蓝睛灵体育志愿服务中心:
你中心报来的《关于变更上海蓝睛灵体育志愿服务中心业务主管单位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中心将业务主管单位变更至上海市体育局。请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变更工作,并赴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体育局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