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人〔2018〕502号
各区体育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市体总秘书处: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上海体育职业学院更名的批复》(沪委〔2018〕578号)和市编委《关于同意调整上海市体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沪编〔2018〕340号),现将市体育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上海体育职业学院更名为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主要承担本市竞技体育项目管理,研究制订项目发展规划和训练管理制度,统筹管理相关运动队训练比赛等职能,机构规格仍为相当于副局级。
二、上海市体操运动中心、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上海市水上运动中心承担的体育训练竞赛管理职能交由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承担。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承担的一线乒乓球青年队训练竞赛管理职能交由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承担。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承担的教育教学职能交由上海体育学院承担。
三、上海市东方绿舟体育训练基地更名为上海市体育训练基地管理中心,主要承担本市竞技体育训练综合保障职能,机构规格为相当于正处级。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上海市体操运动中心、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上海市水上运动中心承担的体育训练保障职能交由上海市体育训练基地管理中心承担。
四、上海市康林体育中心更名为上海市体育场馆设施管理中心,主要承担市属公共体育场馆统筹管理服务职能,机构规格为相当于正处级。上海市体育宫、上海市仙霞网球中心整建制并入上海市体育场馆设施管理中心。
五、上海市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整建制并入上海武术院。上海武术院增挂上海市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牌子,不再挂上海市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牌子,主要承担本市武术、健身气功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职能,机构规格仍为相当于正处级。
六、上海市第二体育运动学校(上海体育职业学院附属中学)更名为上海市第二体育运动学校(上海市体育中学),机构规格仍为相当于正处级。
七、撤销上海市体操运动中心、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上海市水上运动中心、上海市体育宫、上海市仙霞网球中心、上海市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等6家事业单位建制。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