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从事体育指导的经营性体育设施经营者的服务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依据《上海市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培训机构管理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上海市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市体育局草拟了《上海市从事体育指导的经营者专业指导人员配备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征求意见稿)》)。
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3月18日,市体育局通过“上海体育”政府网站就上述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微信、电子邮件、信件等多种方式参与,提出意见建议。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