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规(2020)9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体规字〔2019〕5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2019〕126号)要求,结合本市体育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体育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措施清单》(见附件)。
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含临港新片区)内申请办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3项体育行政审批事项,请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按照措施清单中的具体改革方式执行,并加强审批与监管的衔接,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实行分类监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改革措施取得成效。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体育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措施清单
上海市体育局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