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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本市体育场所疫情防控指引(第一版)》的通知
2022-06-16 来源: 上海体育
索引号:AD1102000-2022-006   印发时间:2022-06-16 13:40:22

沪体规202270


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局相关直属单位、各体育场所: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体育发展,进一步落实《上海市体育行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实施方案》,结合市体育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2022年本市体育场所疫情防控指引(第一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2022616

  

 

2022年本市体育场所疫情防控指引

(第一版)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体育发展,进一步落实《上海市体育行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实施方案》,结合市体育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本市各类体育场所,包括公共体育场馆和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

二、分类开放体育场所

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本市户外体育场所有序开放。

根据本市疫情防控总体政策要求,各类室内体育场所、游泳场所继续暂缓开放

结合本市疫情防控形势,后续动态调整体育场所疫情防控指引,分类逐步恢复体育场所开放。

三、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压实属地、部门、场所个人“四方责任”,坚决守牢疫情防控的底线,确保本市体育场所安全有序运营落实属地责任,加大督促管理,做好辖区体育场所防控工作;落实体育行政部门业务指导责任,建立工作专班,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落实各体育场所主体责任,体育场所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完善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切实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健康宣传教育、核酸检测、环境卫生通风消毒、防护物资储备、应急处置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个人自我管理责任,坚持防疫“三件套”,牢记防护“五还要”

四、基本防控措施要求

(一)制定场所疫情防控方案

根据市区相关防疫政策规定落实“一场一方案”,包括防控工作小组、防疫措施、人员管控措施及应急预案等。体育场所成立应对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任组长,负责全面疫情防控工作。连锁体育场所还应指定单一场所的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体育场所应提高疫情防控的能力,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实施细则,提高工作人员防疫意识和防范认知,强化公共安全卫生知识、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

(二)把好健身人群入场关

体育场所入口必须设置“场所码”“数字哨兵”健身人群进入场所应当“场所码”或“数字哨兵”核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无异常(37.3),方可进入场所,确保人员可查询、可追溯。验码异常、拒绝接受体温测量及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体育场所。

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可采取离线随申码”、出示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替代措施,做好人工服务引导。

(三)把好从业人员健康关

1强化员工的每日健康管理实施每日核酸检测,记录员工体温状况落实健康监测登记制度员工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

2建立员工基础信息台账,加强员工内部管理。台账核心信息包括本场所相关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详细现住址、位、健康状态。严格按照本市疫情防控区域风险等级划分的管理规定和防疫要求,确定可以上岗的员工

3按照“非必要不离沪”的原则,尽量减少非必要性出沪活动,确保“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4严格控制场所线下会议的频次、时长、规模。加强员工用餐管理,建立分批用餐制度。督促员工不串岗、不聊天、不聚集。

5对各类员工开展场所防控预案、公共卫生知识、自我防护及特殊时期安全生产规范等内容的培训,并就消毒和防疫知识对一线从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6员工中被隔离观察的人员观察期未满、无隔离观察解除告知书的,不上岗。

(四)把好场所卫生消毒关

1体育场所公共区域(场馆出入口、大厅、人群休息区域、浴室、更衣室、卫生间等)每4小时消毒1次;人员集中的狭小密闭空间如电梯等,每2小时消毒1次,并在消毒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2体育场所配套设施设备、器材等每4小时消毒1次;使用频率较高的,每2小时消毒1次。

(五)合理限定场所客流量

有效落实体育场所错峰、限流、预约等防范措施,引导健身人群分时段、分散式锻炼,不开展对抗性比赛活动。

1健身步道、田径场、轮滑等场所活动人数不超过最大承载量75%

2羽毛球、网球乒乓等隔网项目场所的活动人数每场不超过满场人数75%

3足球、篮球等集体项目场所的活动人数每场不超过满场人数的50%

(六)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各类体育健身场所应建立科学、规范、及时、有效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设立临时留观区,明确责任人和处置流程,强化实训演练。

发现员工或入场人员随申码、核酸检测结果异常,或者过程管理时发现出现疑似症状人员,当第一时间属地报告并通报区体育主管部门启动应急联动处置,根据疾控部门要求,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临时停止线下服务、进行场所消毒等工作。

(七)做好防控宣传引导

各类体育健身场所应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利用多种方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倡导科学防控、科学健身理念,提醒健身人群注意循序渐进,逐步适应和恢复运动量,不盲目进行大强度运动。通过广播等方式及时提醒健身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五、所属街镇出现中高风险地区体育场所防控要求

如果属地街镇出现风险地区,体育场所应按照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的疫情阻击工作,视疫情发展情况,进一步采取限流、缩短营业时间、停止营业(开放)等应急处置措施。

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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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本市体育场所疫情防控指引(第一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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