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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上海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02-09 来源: admin
 

  2013上海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体育局
  2014年1月14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体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www.shsports.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体育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3182396
  联系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50号403室
  邮编:200003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由局办公室、局党办、局法规处、局监察室和局信息中心等相关职能处室(部门),分工负责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1个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南京西路150号7楼)。截至2013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2013年,本局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加强培训指导,主动扩大公开范围,积极拓展公开渠道,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2013年,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政府文件信息产生时,就按照“谁制定,谁梳理”的原则,同步确认好文件公开的三种属性。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的施政方式,增强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整改、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自身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全面推进,加强对各部门内部沟通协调工作体制,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时效性、准确性,严格执行保密安全审核制度,从源头上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加快对信息公开力度推进中,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向一个新高度。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我局始终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上海体育网站上每天都及时更新信息,使信息公开主动地常态化。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主动公开工作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等工作制度,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实、抓出成效。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的严格审核,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权威,全面有效。同时落实处室信息公开信息员制度,并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对市民来电,来函、来人、网上申请、不办理的,批评教育,年度考核不合格。
  (三)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
  一是优化网络平台。充分发挥上海体育网的第一平台作用,为适应需要对“上海体育”网站不定期进行改版,调整了网站版面,完善便民服务专栏,丰富了网站内容,改进了栏目设置,优化了搜索功能,拓展了网站互动功能,进一步完善了政策解读,在线访谈,网上互动,网上咨询等方式加快对数据的实时更新,对于市民关注度高、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活动,在网站及时发布动态信息, 2013年进行了对行政审批专栏和便民服务电子地图,进行改版,更新几万条新数据,方便了市民健身活动查询等服务,提高了“上海体育”网站的服务功能。
  二是完善上海体育政务微博。进一步发挥政务微博的公开作用,完善发布机制,规范发布流程,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政务微博的优势特点,增强服务型、时效性、互动性,及时准确发布体育权威信息,跟进民生热点,让公众及时了解上海体育的一些重大赛事,和一些公益性活动场所的开放。有效满足了广大公众的知情权,扩大了权威信息的影响力,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三是发挥“965365”上海体育公共服务热线平台的作用,加强与12345上海市民服务热线的互联互通,通过整合上海体育各类服务及投诉来电,实现体育业务的全覆盖,全年话务量成功突破万通,话务量破万的成绩不仅体现了广大市民对965365的信任,更体现了这个体育资讯便民服务渠道的服务性宗旨及重要性。
  (四)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做好基础工作
  1、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时编制信息公开索引,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检索信息;及时更新和公开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按《上海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在公文流转过程中,同步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的核定与目录的编制工作,并按时报备;及时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报备月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及工作开展情况。
  2、在公文属性的确定方面,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要求草拟公文的各处室工作人员首先提出文件公开属性,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办公室;办公室作为公文公开属性审核的重要部门,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严格把关;公文属性在局领导签发的同时予以核定。
  3、在政府公开信息送交方面,根据每月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目录的更新情况,提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及电子文档,将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逐一核对、手工编号后,通过网上递交和纸质文件递送方式,及时向市档案局(市档案信息网)送交月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通过网上公文备案和统计数据填报,以细心、用心,确保网上送交信息与纸质文件内容版式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和《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业务管理类依申请信息备案337条;其他类信息39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我局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本市体育工作实际,2013年,重点公开了以下内容:一是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上海举办了包括F1中国大奖赛、ATP1000网球大师赛、上海田径钻石联赛、斯诺克大师赛、上海国际马拉松赛等群众关注度高、国际影响力大的六大品牌赛事,以及短道速滑世界杯、汇丰冠军赛、宝马高尔夫球大师赛、NBA中国赛等一系列高水平的国际赛事。这些赛事,为帮助构建市民良好的生活方式,营造精彩纷呈的国际体育文化环境和氛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三是公开健身场地管理、全民健身活动举办、竞技体育发展、全民健身推广、运动员保障、运动员交流、教练员管理、体育社团管理、体育竞赛申办等方面的信息,第十二届全运会的信息。四是公开重要活动和赛事包括备战动态、成绩信息、媒体评论等。五是健身场地开放、夏季游泳场所开放时间、科研课题申报办法、优秀教练员评选、三好学生评选、重大赛事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名单等方面的信息,包括上海市教练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优秀教练员工作室人员名单的表彰、上海市夏季游泳场所开放服务先进单位、重点备战项目攻坚保障研究课题等。六是体育彩票销售情况、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机关内设机构职能、主要人事任免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一是依托“上海体育”网及直属单位网。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适时对界面进行改版。我局紧紧围绕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着重在“信息公开、网上服务、公众参与”三个方面体现“透明、便民、亲民”的政府网站功能,要求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形成了以市体育局网站为中心,配合全市重大体育赛事活动,制作了大量专题页面和局党办、局工会、局团委、体育彩票、业余训练、足协、体育总会网站等子网站三十余个。通过多种形式,公开了大量信息。“网上办事”是打造信息化、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载体,市体育局所有行政事项均巳实现网上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及事项咨询等功能。网站在巳有的“网站纠错”和“页面推荐”的基础上,增辟了RSS简易信息聚合订阅功能,方便市民快捷地了解上海体育的最新资讯。
  二是通过“上海体育”网在线访谈和短信平台两大功能已经成为互动交流的亮点。其中,在线访谈功能为市民搭建了与“上海体育”网直接交流的平台。市民可通过网上与本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同志进行网上交流,为市民解读相关政策,回答热点问题、如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彩、全运会等,也可通过上海体育微博互动交流。短信平台及时播报各大重要赛事、最新比赛资讯和本埠重要赛程赛况。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持续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举行了各类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重要信息,主要围绕重大体育活动、重大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情况、单项体育活动开展情况等诸多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关注的话题。如上海市体育局年度工作安排、国内国外重大国际比赛、国际马拉松赛、全运动会等。市民可通过上海市体育局公共查阅点、市档案馆、外滩馆、和“上海体育”网查阅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是通过“965365”上海体育公共服务热线。服务热线业务分为四个大类,即咨询类电话、建议类电话、投诉类电话和外呼类电话。咨询类电话重点咨询公益性体育场馆、热点赛事、各项运动会等相关信息;建议类电话集中围绕场馆收费、开放时间、健身设施维护、健身项目培训、特殊人群运动健身指导等情况;投诉类电话主要反映场馆设施维护、服务管理、公布信息、信鸽扰民等问题;外呼类电话主要涉及建议、投诉类电话的情况核实、办理反馈、跟踪回访及特殊群体的信息服务。为市民提供了大量的信息,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工作成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3年共收到上海市政务外网应用平台依申请政府信息6件,经审核,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2份为非本机关职权范围,另2份为信息不存在。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6件申请中,同意公开1件,主要是有关上海市体育局网站建设情况、人员信息。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2件;“申请内容不明确”2件; “不予公开”1件。
  另外市民在申请方面也存在信息随意递交的情况,把体育局下属单位、和区体育局的信息都到市体育局来申请,我们均予以耐心答复,正确引导,有时还收到无法判断申请内容的垃圾信息,有的邮件、电话、手机号、邮箱不对、造成无效劳动。在工作机制中,还应有所改进。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本年度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
  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局2013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4280次,其中电话接听1860次,网上咨询54次。2013上海市体育网站信息访问量为531206次,提供服务类信息62次,现场接待人数19人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对照《条例》、《规定》的要求,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各处室业务部门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公民法律和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具体业务人员的执行力和沟通协调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工作人员的培训方面,还需要加大力度。
  下阶段重点工作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贯彻,切实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上,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调查研究和业务培训工作,积极探索并稳步推进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更好地体现职能转变和作风转变的实际成效,不断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建设。
  立足于提高行政透明度、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着力完善机构设置、理顺机制和人员配备等方面的软硬件建设,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最大限度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准确、及时的信息。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它说明
  在2013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递交过程中,曾因政务外网网络故障、电脑故障、数字证书出错等情况,影响了有关数据的及时公布、公文备案,给工作带来了一些不便。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94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94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受理申请总数

6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2.传真申请数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4.网上申请数

6

5.信函申请数

0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6

其中:1.同意公开数

1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4.“信息不存在”数

2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2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7.“重复申请”数

--

        8.不予公开总数

1

其中(1)“国家秘密”数

 

2)“商业秘密”数

 

3)“个人隐私”数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9.其他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62

网上咨询数

人次

54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9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86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531206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行政诉讼数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申诉举报数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

其中:1.检索费

--

        2.邮寄费

--

        3.复制费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2.兼职人员数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5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