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海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体育局
2017年1月18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由上海市体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附表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体育局政府网站www.shsports.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体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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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0003
概述
2016年,我局紧紧围绕了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及公众的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我局信息工作的基本制度。本年度我局以保障人民群众能够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从而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更好的打造服务型、法制型、透明型政府。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置。根据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充实信息公开工作队伍。
(二)梳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积极做好国家《条例》与本市《规定》的推行落实,完善本机关组织推进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机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在文件形成时同步进行审查,确定文件公开属性。结合局内设机构调整的情况,梳理修订我局政府信息工作的相关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重点推进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内容的公开力度。对于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我局将政府机构、人事、市民、体育系统干部、体育系统职工、体育系统教练员及运动员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内容,及时主动公开;对于健身指导人员管理、健身设施和场地开放管理、本市团体申请举办赛事批复情况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内容,及时主动公开;对于运动员、教练员等级评定情况,有关活动评选办法和结果的公开力度予以主动公开;对申请成立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的批复情况、单项体育协会的领导选举和组成情况等,实行主动公开;及时正确地公开了各项大、中、小体育比赛的信息。
(二)探索开展重要体育政策信息解读。
充分利用“上海体育”平台,发布重要体育政策信息,对涉及民生、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决定等体育政策进行相关解读,方便公众理解本市体育政策信息。
(三)推荐依法行政类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机关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及其调整的变动情况。定期公开本机关依法行政状况,包括制定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实施行政许可、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四)推进公文类信息编码备案工作。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公文类政府信息全部进行梳理编目报备,加大公文的主动公开工作力度。通过运行完善机关OA系统,在文件产生时,同步拟定公开属性,并在文件拟办、批准和打印等环节记录文件流转情况,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三、进一步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加强“上海体育”网站建设,增加信息公开专栏、咨询服务、视频新闻、网上调查、在线服务功能,体育新闻日日更新,市体育局提出的重大改革、重要情况及时在信息公告栏中发布,极大地满足市民对竞技体育、群体体育事务的发展的知情需要,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化工作加强功能。重点做好领导信箱、网上申请、网上办事、网上便民服务、网上互动等栏目建设;突出做好最新公开信息、信息公开年报、信息查询等主动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
(二)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
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查阅点软硬件建设,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纸质读本,方便市民通过本机关查阅信息;及时向市档案馆递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方便市民在统一平台查阅信息;严格按照本市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做好公开材料移交工作,提高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共服务能力。
(三)加强专题新闻发布制度建设。
推行政策公开“三同步”制度,即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的同步公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围绕重大体育活动、重大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情况、单项体育活动开展情况等诸多社会关注的话题,及时正确发布重要信息。
(四)加强网上访谈等互动栏目建设。
开展网上访谈、在线交流等活动,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工作负责同志与市民进行网上交流,为市民解读相关政策,回答热点问题。
四、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度,加强基础性工作
(一)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工作落实。
不定期召开由局分管领导牵头,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督促按时按质完成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二)做好基础信息报备工作。
及时更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信息公开索引;按时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报备月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及工作开展情况;按时向市档案局送交月度主动公开文件,同步向市档案信息网和“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上海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做好公文类信息目录的编制和报备工作;在“上海体育”网站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目录;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检索信息,按要求新编制依申请公开目录上网查询功能。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探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使之成为目标管理和干部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制定相关办法,本年度试行对机关各处室和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考评,定期、不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并给予通报。组织监察和保密部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范的日常实施以及落实情况的监督、监察和评议。
(四)做好其他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热情接待市民来电来信来访,认真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工作,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学习,极积参加市政府举办的各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讲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凡按规定要求公开的事项,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我局均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全年主动公开涉及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自身建设等方面各种政府信息137条。政务微博公开9条,政务微信公开11条。2016年,上海体育局主动公开信息32条。通知公告类信息2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业务管理类依申请信息备案400条;其他类信息1条。
(二)主动公开范围
行政规范性文件、上海举办的各种体育赛事、健身场地及场馆、全民健身活动、夏季游泳场所开放时间、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培训等公共服务事项的内容、竞技体育发展、全民健身、运动员保障、运动员交流、教练员管理、体育竞赛申办、赛事招标信息、竞技体育、体育产业、自身建设、体育彩票销售情况、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机关内设机构职能、主要人事任免、调整后的局领导分工信息、三公经费、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三)主动公开途径
一是依托上海体育网;二是通过“上海体育”网的在线访谈和短信平台功能;三是举行各类专题新闻发布会;四是通过“965365”上海体育公共服务热线;发布:政务微傅、微信、五是通过上海体育局公共查阅室;六是通过各类报纸、广播、电视刊发新闻信息报等媒介。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为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在市体育局网站专栏中有一项公开了依申请目录,办事指南、申请方式、可供下载的申请表样式、办理流程图、收费标准、受理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帮助市民快速申请提供方便。2016年共收到上海市政务外网应用平台依申请政府信息11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6年网上申请共有11条,在已经答复的11件申请中,同意公开3件, “不予公开”0件。另8件为信息不存在。市体育局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同时,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免去复制、打印、邮寄等费用。
七、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2016年度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1件。本年度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
八、咨询处理等相关信息工作情况
2016年,我局全力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上海体育专线和“上海体育热线”网上咨询求助服务,上海体育热线全年共接受市民咨询16508次,日均45.2通。全年办理市民服务热线转办单707件,接听答复市民咨询来电16443个,办理网上咨询求助194件,网民满意度评价超过90%。2016上海市体育网站信息访问量为134190次,提供服务类信息35次,现场接待人数5人次。
九、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创新不够,工作中创新实践有待丰富,政务公开信息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需更好地将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社会各界的需求有效结合。二是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操作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进。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2017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上海市体育网站的信息更新和维护工作,加快网站平台建设进度,优化网站版面设计,加强各平台建设链接,丰富信息内容,充分发挥上海体育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实现透明公开的信息窗口,努力把上海体育网打造成为高效、快捷、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对重点领域、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体育服务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认真梳理、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落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入调研、组织交流、加强业务培训、检查指导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体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完善各项考核、评议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七、附表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3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3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1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1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1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8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1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11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11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11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11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1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3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8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103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0.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