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
市政府实事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体育局、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体育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建设,更好地发挥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在构建社区15分钟体育生活圈,满足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需求中的作用,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2号)的统一部署,确保“新建80条市民健身步道、新建改建60片市民球场、新建改建300个市民益智健身苑点”实事项目有序推进、积极落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当前,市民身边的体育设施总量不足,布局有待改善,功能急需提升,已经成为制约本市全民健身工作发展的短板。2018年,作为市政府实事工程项目,完成新建80条市民健身步道、新建改建60片市民球场、新建改建300个市民益智健身苑点的任务,让更多市民享受就近、就便的优质体育公共服务。
2018年市府实事工程项目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注重设计、施工及验收等环节中的国家标准应用与实施,注重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的提升。
该项目由市体育局、各区政府负责,市绿化市容局配合。
牵头部门:市体育局群体处
实施主体:各区体育局
指导单位: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二、实施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全面动员,制定实施计划,分解工作任务,确定选址;第二季度,对照建设标准,分类指导推进,踏勘立项、开工建设,完成建设任务的15%;第三季度,开工建设,累计完成全年任务的80%,组织验收;第四季度,全部完成年度任务。
三、建设与管理标准
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要求,参照《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GB19272-2011)、《公共体育设施 室外健身设施应用场所安全要求》(GB/T34284-2017)、《公共体育设施 室外健身设施的配置与管理》(GB/T34290-2017)、《健身器材和健身场所安全标志和标签》(GB/T34289-2017)、《城市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配置要求》(GB/T 34419-2017)等国家标准,及《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对2018年市府实事工程项目分别制定《2018年上海市民健身步道建设导则》(附件1)、《2018年上海市民球场建设导则》(附件2)和《2018年上海市民益智健身苑点建设导则》(附件3),对市民健身步道、市民球场和市民益智健身苑点的选址、建设、器材安装、维护与保养,以及标识标牌等内容进行规范。
四、申报方式
各区体育局牵头,会同区相关部门、街镇,在摸底调查、确认需求的基础上,进行点位申报。由各区体育局负责填写《2018年上海市民健身步道建设点位申报汇总表》(附件4)、《2018年上海市民球场建设点位申报汇总表》(附件5)、《2018年上海市民益智健身苑点建设点位申报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加盖区体育局公章,于3月15日前报送至市体育局群体处张铭伦收。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体育部门要按照市府实事项目的责任要求,做好整体安排、统筹推进、协调指导和宣传推广工作。各区体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及街镇做好情况摸底、点位申报、指导推进、实施建设、组织验收等工作,切实推进实施项目的落地。
(二)落实经费保障
实事工程项目资金,从2018年市财政对区文化体育一般转移支付资金及区财政经费中支出,由各区体育局向各区财政部门申请。各区政府、街镇要保障相关社区体育公共设施的日常运行经费。
(三)加强过程监督管理
今年的实事工程项目,由市体育局群体处会同市社体中心共同做好整体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加强实施工程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施工、器材安装的过程管理。
(四)严格实施规范标准
实事工程项目达到政府招投标要求的,必须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在招标评标中应采用综合评分法。选用的健身器材、设施及标识标牌配置、地面铺装等,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选用的室外健身器材需通过经国家认可的器材质量认证机构的产品质量认证,确保器材质量。对原有健身苑点、球场进行改造的,应在器材设施停止使用前5天,告知居民。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上海市民健身步道建设导则
2.2018年上海市民球场建设导则
3.2018年上海市民益智健身苑点建设导则
4.2018年上海市民健身步道建设点位申报汇总表
5.2018年上海市民球场建设点位申报汇总表
6.2018年上海市民益智健身苑点建设点位申报汇总表
上海市体育局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