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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训练单位(中心)全运会决赛组织指挥和服务保障方案》等七套表格的通知
2021-04-20 来源: 上海体育
索引号:AD1304000-2021-046   印发时间:2021-04-09 14:16:25

沪体202168


各训练单位(中心)、体科所

为规范训练单位(中心)、运动队、科医团队参赛预案和总结的内容格式,进一步扎实做好参赛各项工作,特编制《训练单位(中心)全运会决赛组织指挥和服务保障方案》等七套表格样张,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将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运会决赛前,制定《训练单位(中心)全运会决赛组织指挥和服务保障方案》(见附件1),赛前30天上报。

二、全运会资格赛、决赛、年度全国最高级比赛前,制定《优秀运动队(组)参加重大比赛预案》(附件2),赛前15天上报。

三、异地参赛或异地训练前,制定《优秀运动队(组)异地参赛训练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见附件3),出发前10天,随单位书面请示一并上报。

四、全运会资格赛、决赛、年度全国最高级比赛后,制定《优秀运动队(组)参加重大比赛总结》(见附件4),赛后10天内上报。

附件14表格由训练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竞技体育处;竞体中心所属项目中心由竞体中心审核签字后统一上报。

五、全运会资格赛、决赛前,制定《优秀运动队(组)参加重大比赛反兴奋剂预案》(见附件5),赛前15天上报。由训练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青少(科教)处;竞体中心所属项目中心由竞体中心审核签字后统一上报。

六、参与全运会资格赛、决赛科研、医务保障的团队,制定《优秀运动队(组)参加重大比赛科研医务保障预案》(见附件6),赛前15天上报。全运会资格赛、决赛后,制定《优秀运动队(组)参加重大比赛科研医务保障总结》(见附件7),赛后10天内上报。科研保障预案、总结由各项目科研保障团队负责人填写,报送市体科所审核盖章后报青少(科教)处。医务保障预案、总结由各项目医务保障团队负责人填写,报送竞体中心体育医院审核盖章后报局青少(科教)处。

特此通知。

 

附件:1训练单位(中心)全运会决赛组织指挥和服务保障方案

2.优秀运动队(组)参加重大比赛预案

3.优秀运动队(组)异地参赛训练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4.优秀运动队(组)参加重大比赛总结

5.优秀运动队(组)参加重大比赛反兴奋剂预案

6.优秀运动队(组)参加重大比赛科研医务保障预案

7.优秀运动队(组)参加重大比赛科研医务保障总结

 

上海市体育局

202147


相关附件:
  • 训练单位(中心)全运会决赛组织指挥和服务保障方案.doc
  • 优秀运动队(组)参加重大比赛预案.doc
  • 优秀运动队(组)异地参赛训练疫情防控工作预案.doc
  • 优秀运动队(组)参加重大比赛总结.doc
  • 优秀运动队(组)参加重大比赛反兴奋剂预案.doc
  • 优秀运动队(组)参加重大比赛科研医务保障预案.doc
  • 优秀运动队(组)参加重大比赛科研医务保障总结.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