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青〔2021〕179号
各区体育局、市竞体中心、各市级体校、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体发〔2020〕1号)、《关于加强新时代体教融合和学校体育工作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21〕27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本市竞技体育发展新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9〕13号)文件精神,加强上海青少年体育训练教练员队伍建设,推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可持续发展,特开展“上海青训名教练工作室”(以下简称“名教练工作室”)命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围绕奥运争光和建设全球著名体育城市战略,加强本市青少年体育训练教练员队伍建设,以青训名教练为主导,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优秀青年教练员培养,加强复合型训练团队建设,不断提高教练员队伍整体素质、执教能力和工作水平,推动运动项目发展,提升本市青少年体育训练质量和效益。
二、命名方式和建设周期
“名教练工作室”以本市青训名教练命名,四年为一个建设周期。
三、工作内容和职责
(一)开展年轻教练员培养。“名教练工作室”在全市范围内招收一批本项目年轻教练员作为学员。名教练作为工作室“带头人”,针对学员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带教培训,通过跟训、授课、教研座谈等方式,传授带训经验、进行专业指导,全面提升年轻教练员选材育才、日常带训、比赛指挥、课题研究等方面的能力,帮助年轻教练员成长,促进共同提高。
(二)提高带训成效。“名教练工作室”要充分发挥复合型团队作用,强化运动队建设,分析和解决运动队带训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在工作室建设周期,促进工作室人员及学员所带训的运动队在体能和技战术水平、比赛成绩、输送成绩上有明显进步和提升。
(三)打造专业共同体。“名教练工作室”要积极搭建交流展示平台,定期开展公开示范训练课、交流讲座学习、带训经验研讨等方面的专业活动,确保建设周期内开展相关活动不少于8次,充分发挥工作室示范引领作用。
(四)组织项目科研。“名教练工作室”要围绕青少年科学选材、训练、竞赛、保障等工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开展本运动项目相关的课题研究、科学训练方法手段推广,切实解决青少年体育训练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和难点,确保建设周期内发表专业论文不少于1篇,成果公开推广活动不少于1次。
(五)促进一二三线贯通。“名教练工作室”要通过联系邀请上级训练单位教练员参与研讨和指导训练、促成年轻教练员赴上级运动队跟训学习、与上级运动队开展交流比赛、积极承办市级寒暑假集训或周末集训等方式,探索形成教练员、运动员的一二三线贯通培养机制。
四、申报与审批
(一)申报单位
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市属各二线办训单位。
(二)申报条件
1.“名教练工作室”申报项目原则上为奥运会、全运会和智运会项目,优先考虑本市竞技体育重点发展项目。工作室以“××区(或市属单位)/××项目/××教练”形式进行申报,每单位申报数不超过2个。以区为单位申报的,该区须是申报项目全市排名前四名的区(以最近一届上海市运动会单项团体奖牌或总分为依据)。
2.“名教练工作室”以复合型团队形式开展工作。由1名工作室带头人(名教练)、4~6名教练员(学员)、1~2名科研人员组成工作团队,学员和科研人员可在命名以后进行全市招募。工作室带头人及团队教练员原则上应为在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注册教练员。团队教练员可为体育系统教练员、学校体育带训教师或社会办训机构教练员。科研人员为专职或兼职从事青少年体育训练科研工作的人员,可聘用、邀请相关高校或科研机构人员参与。
3.工作室带头人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热爱青少年体育事业,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成熟的带训理念。须具备高级教练员及以上职称,10年以上项目执教经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6岁,训练教学经验丰富,带训业绩突出,曾获得上海青训“十佳”或“优秀”教练员称号的优先。曾发生兴奋剂违规,或因赛风赛纪问题接受过处罚的教练员,不得申报。
4.工作室带头人须在2018—2021年期间向本市一线运动队直接或间接输送运动员2名及以上;带训或输送的运动员在全国最高级及以上比赛中至少获得1次前三名,东京奥运会前三名或陕西全运会冠军输送教练员优先。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填写上报《上海青训名教练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1)、《上海青训名教练工作室申报评分表》(见附件2)、工作室带头人上一年《教练员工作手册》。
(四)评审和命名
1.各申报单位对“名教练工作室”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自评,同一单位申报两个项目“名教练工作室”的,须对各项目自评结果进行排序。
2.市体育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上海青少年体育网”网站公示一周。
3.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体育局公布“名教练工作室”评选结果,并对相关工作室进行命名。
(五)团队组建
各“名教练工作室”需在正式命名后公开招募成员(教练员和科研人员)组建团队,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各申报单位需根据要求对本单位“名教练工作室”招募的成员、工作计划进行审核,并于命名后两个月内将《上海市青训名教练工作室成员信息备案表》(见附件3)、《上海市青训名教练工作室工作计划》(见附件4)报市体育局审核、备案。招募成员要求如下:
1.工作室团队教练员原则上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项目执教经历,年龄不超过45岁,有省(市)专业运动队经历者优先。团队教练员在2018—2021年期间合计向上一级运动队输送运动员4名及以上。
2.工作室科研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体育科研能力,并在青少年运动员选材、运动损伤、体能康复、运动营养、数据分析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3.曾发生兴奋剂违规,或因赛风赛纪问题接受过处罚的教练员和科研人员,均不得招募。
五、扶持政策
(一)建设周期内,市体育局将对每个“名教练工作室”每年拨付10万元建设经费。建设经费可用于课题研究、组织交流和培训、购买科研服务、全国青少年比赛参赛和观摩等与工作室建设职责和任务相关事宜。
(二)市体育局优先推荐“名教练工作室”带头人、团队教练员及科研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学习和教研活动。
(三)鼓励“名教练工作室”所属区体育行政部门和训练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作室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政策扶持,设置工作场所、配备设备设施等,为“名教练工作室”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六、考核评价
(一)市体育局将会同各区体育局、有关训练单位对“名教练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中期检查以及终期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件5。
(二)市体育局对考核优秀的“名教练工作室”将给予适当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情形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取消扶持经费,撤销命名,并取消下周期申报资格。
(三)“名教练工作室”成员如发生兴奋剂违规事件,立即取消扶持经费,撤销命名,并取消下周期申报资格。
(四)建设周期结束后,市体育局将开展优秀工作室和优秀学员评选。
七、其他
原《上海市业余训练优秀教练员工作室试行办法》(沪体竞〔2011〕109号)、《上海市业余训练青年骨干教练员培养计划——明翔计划(试行)》(沪体青〔2012〕816号)文件同时废止。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命名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升青训水平的重要载体,积极推荐优秀教练员参选。请于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泳耀路300号,东方体育大厦10楼)。
联系人:市青训中心 陈昕云,电话:13917897942。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青训名教练工作室申报表
2.上海市青训名教练工作室申报评分表
3.上海市青训名教练工作室成员信息备案表
4.上海市青训名教练工作室工作计划
5.上海市青训名教练工作室考核评价表
上海市体育局
2021年11月23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