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体青〔2024〕155号
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市级有关单项体育协会、有关单位:
为提升本市青少年体育重要赛事办赛质量,规范赛事管理,打造青少年体育赛事“一区多品”,动员青少年广泛参与体育运动,引导优秀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根据《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沪体青〔2021〕18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市级青少年体育重要赛事申办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办对象
区体育行政部门、市体育局相关直属单位、上体大竞校、市级有关单项体育协会、各级各类学校、体育社会组织、体育赛事公司等。其中:
(一)市级有关单项体育协会可单独申办;
(二)区体育行政部门、市体育局相关直属单位、上体大竞校如申办,若项目有市级单项体育协会的,应与协会联合申办;
(三)各级各类学校、体育社会组织、体育赛事公司应在获得办赛地所在区体育行政部门同意后,与该区体育行政部门、市级单项体育协会共同申办;确无区体育行政部门共同申办的,须与市级单项体育协会共同申办。
二、申办范围
市体育局主办的年度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单项锦标赛(冠军赛)、二线体能测试赛等重要赛事。具体详见《2025年度上海市市级青少年体育重要赛事列表》(附件1)。
三、申办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办比赛的体育社会组织和体育赛事公司应在民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体育赛事经营范围,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5.具有全职员工,并有缴纳社保的记录;
6.合法经营,且无经营异常及失信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二)办赛条件
1.场地设施:具有符合申办项目竞赛规程、规则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比赛器材等。
2.办赛经历:具有市级体育赛事办赛经历,且具有较强体育赛事策划、执行和传播能力的单位。
3.后勤保障:具备赛事医疗、餐饮、安保等后勤保障能力。
4.经费支持:除市体育局提供的竞赛组织经费外,申办单位具有充足经费保障该项目赛事正常运行开展。
四、办赛分工与权益
(一)办赛分工
赛事保障单位和竞赛组织单位共同组成赛事承办单位。其中,赛事保障单位为申办成功单位,竞赛组织单位为市级有关单项体育协会或有关项目运动中心。具体分工详见下表。
承办单位 |
牵头落实单位 |
工作类型 |
工作内容 |
赛事 保障单位 |
申办成功单位 |
服务保障 |
比赛宣传,包装设计,场地协调,安全保卫,医疗服务,赛事赞助,辅助人员安排,秩序册、成绩册制作和发放,以及其他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
竞赛 组织单位 |
市级单项体育协会或项目运动中心 |
竞赛组织 |
规程拟定、裁判组织(选派、培训、执裁)、场地布置、参赛报名、抽签编排、赛程安排、会议召集、比赛执行、成绩发布、颁奖和赛事总结,以及其他相关竞赛组织工作。 |
注:如市级单项体育协会或项目运动中心单独申办成功,则须同时负责落实赛事服务保障和竞赛组织工作,全面完成赛事承办工作。
(二)办赛权益
1.市体育局根据经费预算和核拨标准要求给予承办单位一定赛事经费补贴,用于基本的竞赛组织、服务保障等工作。
2.经市体育局同意并授权,承办单位将获得所承办赛事的冠名权等符合相关法律条件的权益。
3.在第十八届市运会周期内,同一项目承办过两次及以上年度市级青少年可授予等级赛事的区体育行政部门,将优先获得第十八届市运会(青少年组)该项目比赛承办权。
五、申办流程
(一)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填写《2025年度上海市市级青少年体育重要赛事申办表》(附件2),加盖申办单位公章,并附办赛组织方案及相关材料后,于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之前报送至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
(二)专家评审
市体育局委托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组建专家组开展评审工作。专家组将对各申办单位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承办单位(评审标准详见附件3)。如相关赛事无单位申办,则由专家组依据往年办赛情况另行评议确定拟承办单位。
(三)公示公布
评审结果将在上海青少年体育网(www.shqxzx.com.cn)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经市体育局审核确定最终承办单位,并对外公布申办结果。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申办成功单位应根据市体育局年度竞赛计划、竞赛规程总则、单项竞赛规程、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竞赛工作手册规定的其他有关要求办赛。
(二)申办成功单位须根据市体育局统一要求的视觉系统及有关要求制作秩序册、成绩册、背景板、场地标识、海报、横幅、背贴等相关物料。
(三)申办成功单位应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办好开闭幕式和颁奖仪式,将体育精神、爱国主义教育等融入办赛工作中,使广大青少年在参与体育赛事的过程中,践行体育精神、感受体育文化,增强爱国主义情感。
(四)申办成功单位发布赛事有关重要信息之前,须经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包括赛会通知、竞赛规程(补充规定)、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奖项评选、违规处罚等。
(五)申办成功单位须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赛事评估工作。
(六)申办成功单位不得将赛事服务分包、转包给第三方执行,违者将视情节取消其办赛资格及后续申办资格,市体育局保留依法追究相关方责任的权利。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 翁炜
联系电话:021-31211119
联系地址:徐汇区零陵路800号久事体育大厦8楼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竞赛部
邮 箱:shxsydh@163.com
上海市体育局
2024年11月8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